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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騙徒利用從土地註冊處得來的資料,替價值1600萬元何文田山道一號豪宅製造虛假樓契,繼而向永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令銀行損失逾154萬元。負責向銀行申請貸款之公司的騙徒早前承認洗黑錢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32個月。
田土廳得資料 官指騙局精密
法官判刑時指出,雖然67歲被告林海樵在案中角色較小,假文件亦並非由他準備,但考慮到整個計劃是一個設計精密的騙局,亦涉冒認業主及利用假屋契,故重判。
涉1600萬豪宅 獲154萬
被告早前承認於2006年底以恒捷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名義向永亨銀行商討貸款,指合作伙伴的母親擁有何文田山道一號9樓單位,希望申請按揭貸款用作生意投資,當時單位銀行估值約1600萬元。
被告向銀行申請800萬元物業貸款,申請於2007年1月獲批,同月13日至19日期間,被告以支票形式先後在貸款戶口提取共154.4萬元。至20日單位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文件而揭發。
【案件編號﹕DCCC581/12】
田土廳得資料 官指騙局精密
法官判刑時指出,雖然67歲被告林海樵在案中角色較小,假文件亦並非由他準備,但考慮到整個計劃是一個設計精密的騙局,亦涉冒認業主及利用假屋契,故重判。
涉1600萬豪宅 獲154萬
被告早前承認於2006年底以恒捷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名義向永亨銀行商討貸款,指合作伙伴的母親擁有何文田山道一號9樓單位,希望申請按揭貸款用作生意投資,當時單位銀行估值約1600萬元。
被告向銀行申請800萬元物業貸款,申請於2007年1月獲批,同月13日至19日期間,被告以支票形式先後在貸款戶口提取共154.4萬元。至20日單位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文件而揭發。
【案件編號﹕DCCC5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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