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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種票未上訴 牛丸大王5員工即入獄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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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9日 06:35
2012年08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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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京士柏區議會選舉種票案,再有5名已投票、「牛丸大王」黃標的員工承認舞弊,昨日全被判囚兩個月,5人沒有申請保釋上訴,即時入獄,成為種票案首批真正開始服刑的被告。辯方求情指眾被告並非生於富裕之家,為家中經濟支柱,但並非為回報而犯案,僅盼服刑後盡快恢復工作養家。


求情指非為回報犯案

在黃標經營的「樂園潮州粉麵」任職廚師和侍應的被告鄧瑞祺(41歲)、陳松龍(53歲)、陳月生(39歲)、陸廣成(54歲)及何敬祥(65歲),早前承認在不知名人士邀請下,在選民登記表格中虛報住址及在選舉中投票。5人分別居於元朗、大埔、觀塘、何文田及西洋菜街,卻報稱居於豉油街富達大廈。


代表5人的辯方大律師李頌然求情說﹕「各被告出身並不富裕,各自勤勉工作,辛苦捱至今時今日,並非為任何回報而做(種票)。」各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除了65歲的何敬祥外,其餘被告均為家中經濟支柱;鄧瑞祺及陳月生更各自育有3歲及2歲的兒女,有家庭需要照顧。李指眾被告雖然監禁機率高,但仍盼裁判官從輕發落,以便他們盡快復職養家。


官指案件嚴重 認罪囚兩月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說,已獨立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及背景,但此案非常嚴重,監禁為恰當刑罰。量刑起點為3個月,考慮被告認罪,扣減1個月,判各人兩個月即時監禁。


連同本案5被告,去年區議會選舉種票案迄今為止,共有15名虛報住址及在選舉中投票的被告被判囚。早前判刑的10人均在判刑當日即時提出上訴,獲准保釋候訊。本案5名被告聞判後無提出上訴,成為首批因種票即時入獄的被告。雖然黃標的僱員、食客、姨舅一一認罪判囚,但早前遭廉署拘捕的黃至今仍未被落案起訴。


【案件編號﹕KCCC2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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