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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劫便利店偷竊囚64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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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31日 06:35
2012年08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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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男子去年兩次在連鎖便利店行劫,又在公廁偷去熟睡男子的銀包,昨承認搶劫及盜竊罪,被判囚5年4個月。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單親家庭成長,犯事監禁後回家發現母親不辭而別,只得露宿街頭,靠拾荒為生,沉淪毒海及欠債才犯案。


案情指被告吳嘉駿(33歲)去年於11月13日手持1呎長利刀,在荃灣楊屋道的連鎖便利店,恐嚇店內的職員及偷去3000元現金。同月20日,被告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廁偷去一名熟睡男子的銀包。


巡警在街頭發現被告行為鬼祟,查問後揭發被告偷竊,將其拘捕。同月26日,被告獲保釋期間,再度在長沙灣幸運商場的便利店內持刀行劫及偷去現金3677元。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


犯事監禁後母搬家 露宿街頭

有15次案底的被告於去年離婚。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自幼便目睹父親離家出走,與母親及胞姐同住,犯事被囚禁後發現母親已搬家,遺下被告無家可歸,只好靠拾垃圾為生,亦因此沉淪於毒品及欠債纍纍才會犯案。


【案件編號:HCCC2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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