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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轟蘋果十宗罪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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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1日 06:35
2012年09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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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今年6、7月兩度點名批評蘋果之後,中國消費者協會周四再度點評蘋果維修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條款,列舉「十大霸王條款」。


今年第3度點名批評

中消協指出,蘋果的不公平條款包括:一、消費者更換的舊件歸蘋果;二、用於維修的零件90天內如無缺陷,承擔責任範圍由公司決定;三、送修產品受損只賠維修、更換費;四、維修時不保證對數據保密;五、特定情况下有權拒絕維修和歸還,還要消費者承擔檢測費;六、三包期(包修、包換、包退)之外維修,有可能使用翻新零配件;七、適用中國法,卻排除衝突法條款;八、收集個人信息的範圍遠超維修事項;九、不分情况要求維修運費自付;十、沒有規定出售留置產品後的應退餘額。


今年6月,中消協已曾連同6個省市消協聯合發布《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


1個月後,蘋果將修改後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回函中消協,然而中消協認為蘋果未有正視其提出的大部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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