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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日前入稟高院,指《蘋果日報》及《爽報》於今年8月3日,分別刊登「O記拘梁福元囝囝上海仔」及「O記打黑金老虎拉江湖飯局五猛人」兩篇報道誹謗,要求兩報賠償損失。
3名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爽報有限公司及兩報總編輯張劍虹。梁福元在入稟狀指出,有關報道指他被捕屬失實,報道刊登後,有鄉委會成員去信予他,表示擔心會方聲譽會受他牽連,甚至可能要他退任鄉委會主席。
梁指報道令其聲譽受損,要求3名被告賠償損失,同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3名被告及其代理人再發布誹謗言論。
【入稟編號:HCA1564/12】
3名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爽報有限公司及兩報總編輯張劍虹。梁福元在入稟狀指出,有關報道指他被捕屬失實,報道刊登後,有鄉委會成員去信予他,表示擔心會方聲譽會受他牽連,甚至可能要他退任鄉委會主席。
梁指報道令其聲譽受損,要求3名被告賠償損失,同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3名被告及其代理人再發布誹謗言論。
【入稟編號:HCA15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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