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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鳳追周星馳8000萬佣金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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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5日 06:35
2012年09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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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演而優則導的電影人周星馳,「撈過界」投資大有斬獲,日前遭前女友兼投資顧問、香港建設後人于文鳳入稟,就估值逾8億元的山頂普樂道豪宅追討佣金,要求周星馳賠償8000萬元。


原訴人于文鳳在入稟狀中承認自己是周星馳的前女友,二人於1997年開始拍拖,戀情一直維持至2010年3月。身為建築商香港建設後人的于文鳳自言擅長投資金融及房地產,協助周進軍地產市場,二人於2002年透過各自擁有的公司簽約,「白紙黑字」表明由于擔任周的私人財務顧問,提供投資策略計劃及企業金融意見。于每月獲酬金,起初為兩萬元,最高曾調整至每月5.9萬元。


口頭協議 除稅盈利一成作佣金

于指出,雖然二人在10年3月分手,但保持合作至去年9月30日,周才終止于的私人顧問服務,其時于的月薪為3.5萬元。除了月薪,二人有口頭協議,每逢投資獲利,周會把除稅後盈利的一成分予于。入稟狀指出,于多年來藉投資股票及房地產,獲佣金逾1952萬元,即「星爺」單憑投資最少進帳接近2億元。


自住豪宅鄰屋售8億

于表示,04年建議周星馳競投普樂道10號「天比高」大宅,終以3.2億元投得。于利用自身人脈,介紹菱電集團副主席胡亮明為周提供財力支援,故在拍賣後1個月有錢「找數」。周投得項目後藉旗下公司即次被告星揚海外有限公司與菱電聯手,重建「天比高」為4棟獨立屋。其中兩棟已於09年賣出,菱電持有的10號屋其後亦以8億元賣出,餘下的12號屋仍在星揚海外名下,目前為周星馳居所。


周曾發信否認欠于佣金

于指出,12號屋毗鄰的10號屋以8億元成交,估計12號屋的價值亦逾8億元,故周若在出售12號屋後亦應支付她8000萬元佣金,或屋宇價值一成扣除1000萬元後的餘額。「星爺」去年7月底透過合作伙伴菱電集團副主席胡亮明向于表示會分期還款,首3年每年支付1000萬元,第4年付清餘額,遭于拒絕。本年3月,二人開會後周先付1000萬元支票作部分佣金,獲于確認。至3月末,周發信指該1000萬元純為餽贈,否認欠于任何佣金。


【入稟編號:HCA1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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