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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非禮鳳姐 積犯囚8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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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4日 06:35
2012年09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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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積犯於去年一個紅雨晚上,在荃灣鳳樓綁起鳳姐雙手打劫,搜掠財物後非禮及強迫鳳姐替他口交,早前經審訊後,昨被判囚8年半。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前年出獄後修心養性,計劃與懷孕女友結婚,詎料女友因交通意外流產,被告受不住打擊才犯案。


陽具鑲珠 逼事主口交

被告張耀忠(36歲)曾有逾30項刑事紀錄,曾數度因搶劫罪判囚多年。去年5月22日,被告帶醉夜訪荃灣眾安街鳳樓,與34歲鳳姐議好價錢後,利用事主脫下的衣物綁起其雙手及塞着其口,更對事主扼頸,再搜掠房中財物,劫去事主小量現金及手機。其後被告掏出鑲了4粒珠的陽具,強迫事主口交,又用手指插她私處,及用陽具在附近摩擦,終因沒有勃起而作罷。被告承認搶劫罪,另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


辯稱女友流產大受打擊

辯方求情稱,被告雖然案底纍纍,但自前年3月出獄後修心養性,在會展當搭建舞台工人,並計劃與懷孕女友於去年初結婚,詎料一宗交通意外致女友流產。由於被告患精神病已十多年,性格孤僻,得悉噩耗後大受打擊,沉迷於酒精、毒品及嫖妓,更試過自殺,終才再度犯案。不過,未婚妻仍對他不離不棄,風雨不改到監獄探訪被告,並撰寫求情信指會等他出獄,再組織家庭。


辯方又說,被告無預謀犯案,由於案中事主是性工作者,被侵犯而受到的心理創傷較普通人輕微,盼法庭輕判。法官反駁,本案案情嚴重,被告除搶劫後,又對事主施以暴力及侵犯,相信事主受到驚嚇不少,決定判囚8年半。


【案件編號︰HCCC4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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