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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鄉鄉事委員會去年底戶口失款逾85萬元,繼而揭發相關祖堂「同益堂」亦有逾6萬元利息不知所終,曾破產的會方司庫同時失蹤5個月,早前他回港自首,坦承5年來多次冒簽支票,更把利息支票「落格」,昨承認4項盜竊罪,被囚1年10個月。
盜款只為享受舒適生活
無親無故的被告張錦麟(59歲)說,盜款只為享受舒適生活。他承認由2006年底至去年12月9日,盜去八鄉鄉委會戶口85.8萬元,及盜去同益堂6.6萬元。辯方指被告非濫藥亦不好賭,款項已花光,還款有心無力。
鄉委會戶口及支票簿一直由被告管理,他開票時須蓋印及由4名指定簽署人的其中3人加簽,亦須編製每月的資產負債表。去年12月9日,參選應屆立法會選舉的鄉委會主席曾憲強,要求被告開出一張113萬元支票,以付清一項活動的開支,被告卻開出6張銀碼較小、合供113萬元的支票,曾憲強拒絕接收,要求被告再開票,但被告於同月12日返回內地。
被告寓所無人應門,曾憲強擔心被告夾帶私逃,查閱戶口發現去年9月結存2.79萬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62.5萬元相差59.7萬元。去年10月至11月戶口開出16張可疑支票,涉款26.1萬元。身為支票簽署人的曾憲強確認未曾簽票,遂報警。
冒簽支票 「走佬」避難
被告4月底回港被捕,承認06年底起冒簽支票取走款項,又將同益堂共6.6萬元利息據為己有。他明知戶口結餘不足,但開出113萬元支票,遂「走佬」避難。
法官鮑理賢得悉,被告2002年破產,3年後解除,難以理解鄉委會何以讓他「管數」,被告利用職權侵吞公款,嚴重違反誠信。辯方解釋,被告1993年起先兼職後全職擔任司庫,2001年已向當時主席表明將破產,惟主席及後離世,他便繼續管理帳目。
【案件編號:DCCC698/12】
盜款只為享受舒適生活
無親無故的被告張錦麟(59歲)說,盜款只為享受舒適生活。他承認由2006年底至去年12月9日,盜去八鄉鄉委會戶口85.8萬元,及盜去同益堂6.6萬元。辯方指被告非濫藥亦不好賭,款項已花光,還款有心無力。
鄉委會戶口及支票簿一直由被告管理,他開票時須蓋印及由4名指定簽署人的其中3人加簽,亦須編製每月的資產負債表。去年12月9日,參選應屆立法會選舉的鄉委會主席曾憲強,要求被告開出一張113萬元支票,以付清一項活動的開支,被告卻開出6張銀碼較小、合供113萬元的支票,曾憲強拒絕接收,要求被告再開票,但被告於同月12日返回內地。
被告寓所無人應門,曾憲強擔心被告夾帶私逃,查閱戶口發現去年9月結存2.79萬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62.5萬元相差59.7萬元。去年10月至11月戶口開出16張可疑支票,涉款26.1萬元。身為支票簽署人的曾憲強確認未曾簽票,遂報警。
冒簽支票 「走佬」避難
被告4月底回港被捕,承認06年底起冒簽支票取走款項,又將同益堂共6.6萬元利息據為己有。他明知戶口結餘不足,但開出113萬元支票,遂「走佬」避難。
法官鮑理賢得悉,被告2002年破產,3年後解除,難以理解鄉委會何以讓他「管數」,被告利用職權侵吞公款,嚴重違反誠信。辯方解釋,被告1993年起先兼職後全職擔任司庫,2001年已向當時主席表明將破產,惟主席及後離世,他便繼續管理帳目。
【案件編號:DCCC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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