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補習社東主涉於去年國慶日要求8歲女生背乘數表時,當着多名學生面前將該女生抱上膝頭,在枱底重複掃女生下體並大肆非禮。東主昨否認一項非禮控罪受審,裁判官聽畢女童及其家人作供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於元朗大廈開設「多元式教育中心」的被告林文輝(38歲),被指去年10月1日於補習社內非禮8歲女童X。控方昨傳召女童、其母親及外婆作供,現年9歲的X一臉稚氣,但作供時表現冷靜,應對自如。
抱上膝頭雙手掃下體
X因數學成績欠佳,去年7月開始於上述補習中心補數學。X供稱,案發當日早上9時到中心補習,至10時15分下課時,被告要求她站着面向牆壁背乘數表。她因未能順利背誦,經常轉身偷望乘數表,其間被告從後將她抱上膝頭,並用雙手上下掃其陰部非禮。她背乘數表時留意到課室內最少有一名小二女生、一名男學生及另一名補習教師,但因被告用手在枱底非禮她,眾人未有注意到她被非禮。
女童告訴外婆:被摸私人部位
X下課後隨即向外婆投訴指「林sir摸我私人部位」。X母作供指自小便教女兒穿泳衣的地方,包括陰部、屁股及胸部是「私人部位」,不可讓人觸碰。女兒事發翌日示範自己如何被非禮時,不停用雙手掃陰部,決定向學校社工及警方求助。
但辯方反駁稱,X因不滿被告責罵她偷看乘數表,揑造被非禮,其實當時被告只是用手捉住X的後腰,阻止X偷看乘數表,並沒有將X抱上膝頭非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1699/12】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