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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要脅 裝修工涉狎女友幼女5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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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9日 06:35
2012年09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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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7歲女生疑自12歲起被親母的男友褻玩,除要求她為他手淫,又以拒發零用錢脅迫她性交,女生後來向老師透露欲尋死揭發事件。29歲裝修工被控3項非禮及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日提堂,轉介區院審理。


12歲侵犯至17歲

被告文嘉豪(29歲)被控由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於旺角太子道西139號單位、彌敦道金輪大廈單位、上水翠麗花園及上水掃管埔村等多個地點,3次非禮及3次與X非法性交。X首度被非禮時僅12歲。


致電老師說「好想死」

控方申請將被告還押時透露,X為被告的同居女友與前夫所生,今年1月致電老師說「我好想死」,之後透露12歲開始遭被告侵犯。開始時,被告要求X為他手淫,其後被告以不發零用錢要脅,逼X與他性交,「由12歲便開始搞,搞到17歲!」


辯方申請保釋時稱,被告與X的生母未婚,但二人同居並育有一名15歲兒子,但兒子有語言障礙,現仍需由被告接送上學。


辯方又表示,早於警方開始調查前,被告已於去年11月主動到警署自首,相信棄保潛逃風險不大,申請以5000元保釋候審。但主任裁判官練錦鴻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被告保釋,被告將還押至本月28日,轉介區院提訊。


【案件編號﹕KTCC5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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