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退休公務員與輕度智障婦人發展婚外情,卻性侵犯其6歲女兒。馮姓被告替女童洗澡及睡覺時大肆非禮及非法性交,他事後囑咐女友不要報警。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非法性交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昨被法官痛斥其行為無恥,為社會不容,判囚11年半。
獨居的馮姓被告今年63歲,為退休公務員,有兩名年逾30歲的兒子,妻子從事美容行業,但由於她長居內地,兩人不常見面。本案女童X本由患有輕度智障的35歲母親Y負責照顧,但由於Y在2010年暑假開始與被告相戀,自2011年起將X交給寄養家庭照顧,Y逢周末會接走X,有時會到被告家中留宿。
被告拒認罪 官斥無恥
法官痛斥被告利用Y的信任犯案,直指案情非常嚴重,「是香港社會所不容的無恥行為」,不齒被告手口並用性侵犯X,更與年僅6歲的事主性交,令她感痛楚及驚恐,事後更多次講述事件,造成心理創傷。法官重申判刑必須反映公眾對事件的反感,以及有阻嚇作用,考慮到被告至今仍拒絕認錯,毫無悔意,決定判囚11年半。
X在錄影口供中透露,在被告山景邨寓所留宿期間,被告多次為她洗澡,其中一次用手指觸摸及插入其下體,更曾把陽具放入其私處。被告又曾在X睡覺時舔其私處。事後被告叮囑Y勿透露半點真相,又要她「屈隻死貓畀個女(即X)食」。控方指,X受辱後向寄養家庭說出事件,Y最初雖然對被告言聽計從,但見到X不開心,最終亦將實情告訴警方。
【案件編號︰HCCC107/12】
獨居的馮姓被告今年63歲,為退休公務員,有兩名年逾30歲的兒子,妻子從事美容行業,但由於她長居內地,兩人不常見面。本案女童X本由患有輕度智障的35歲母親Y負責照顧,但由於Y在2010年暑假開始與被告相戀,自2011年起將X交給寄養家庭照顧,Y逢周末會接走X,有時會到被告家中留宿。
被告拒認罪 官斥無恥
法官痛斥被告利用Y的信任犯案,直指案情非常嚴重,「是香港社會所不容的無恥行為」,不齒被告手口並用性侵犯X,更與年僅6歲的事主性交,令她感痛楚及驚恐,事後更多次講述事件,造成心理創傷。法官重申判刑必須反映公眾對事件的反感,以及有阻嚇作用,考慮到被告至今仍拒絕認錯,毫無悔意,決定判囚11年半。
X在錄影口供中透露,在被告山景邨寓所留宿期間,被告多次為她洗澡,其中一次用手指觸摸及插入其下體,更曾把陽具放入其私處。被告又曾在X睡覺時舔其私處。事後被告叮囑Y勿透露半點真相,又要她「屈隻死貓畀個女(即X)食」。控方指,X受辱後向寄養家庭說出事件,Y最初雖然對被告言聽計從,但見到X不開心,最終亦將實情告訴警方。
【案件編號︰HCCC107/12】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