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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淑貞獲准保釋上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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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0日 06:35
2012年09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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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稱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的前校監梁淑貞,以臻美與國際學校弘爵合併開辦新高中為名,欺騙家長20萬元貸款,早前被判監1年3個月。梁淑貞不服定罪及判刑將提出上訴,昨獲高院批准保釋候審,法官稱梁上訴勝算高。


官稱上訴勝算高

涉及斂財及詐騙醜聞的梁淑貞,前年6月被廉署通緝,同年9月她由馬來西亞返港,在機場遭緝捕歸案。去年5月區域法院裁定她一項欺詐罪成,判囚1年3個月,她隨即提出上訴,昨在高院申請保釋。辯方律師指扣減行為良好可獲的減刑,被告最快可於明年3月獲釋,但上訴只能在明年4月後審理,故即使被告最終獲判無罪,亦已服完刑期,對她不公平。


辯方又認為判刑明顯過重,指梁淑貞投身教育界28年,貢獻獲特區政府授勳嘉許,梁在事件中並無得益,更已悉數償還騙款20萬元,法庭應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至於控罪指被告於2007年5至6月,在家長會向臻美(現已易名為福建中學附屬學校)的學生家長譚志淑稱,須贖回弘爵現有退學學生債券,否則弘爵未能開學,騙取譚借出20萬元。辯方昨指被告無動機撒謊,又質疑當日多名家長出席會議,卻只有譚遭被告欺騙並不合理,又指譚在事發後1年多才向廉署落口供,可信度不高。


控方反對保釋申請,指原審法官裁決時清楚指出被告供辭不可信之處,又指法官量刑時已考慮所有求情因素。上訴庭副庭長鄧國楨接納辯方所言,考慮到上訴審理需時,被告很可能服刑完畢,又認為被告上訴勝算高,故批准她以10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並須每星期3天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CACC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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