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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隨已故粵語片演員兼書法家區樹湛學習書法的女子,一度與師父發展成同居關係,該女子一名大律師親人疑看準兩人關係,在區身故後自稱是其遺產執行人,涉製造假遺囑及疑冒簽過數紙以獲得區的家財,該大律師日前被控使用假文書、盜竊等3罪,於昨日提堂。
疑冒簽過數紙取死者存款
報稱大律師的被告黃桂生(50歲),報住上水天平邨,暫時毋須答辯,他被控於2009年10月13日在高等法院遺囑登記處使用區樹湛的假遺囑;另於同年11月25日在西區警署使用假遺囑的副本,他另涉於2010年1月7日至3月4日,偷取區存放在渣打銀行的1.54萬元款項。
據了解,被告的女親人曾跟隨區樹湛學習書法,80年代兩人更曾同住於西營盤西源里一單位內。至1997年,區將該單位售予其「契仔」張偉明。張買下單位、與區開設聯名戶口後即移民外國,其後經由該聯名戶口,每月轉帳5000元生活費予區。
至2009年,區樹湛以75歲之齡逝世。同年10月,被告往高院的遺囑登記處提供區的「遺囑」,聲稱自己是區的遺產執行人,其女親人則是西源里該物業的受益人。兩個月後,被告再到西區警署處理遺產承辦,以獲得區的聯名戶口及銀行存摺等資產。
至2010年1至3月,被告用6張載有區樹湛簽名的過數紙,到銀行辦理手續,將區與張聯名戶口的存款,轉帳到自己的戶口。張偉明後來發現戶口有不尋常交易,遂報警求助。
報住上水天平邨
警方調查下,懷疑該批過數紙及遺囑均並非由區樹湛簽署。有閉路電視紀錄更顯示,被告涉擅取區的信件,及辦理轉帳手續。警方日前欲上門搜查被告位於上水的寓所,惟遭被告拒絕。
由於警方事後在被告家中搜獲電腦,需時調查當中的文件;且在其辦公室發現區的簽名樣式,需交由筆迹專家鑑定。案件將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3489/12】
疑冒簽過數紙取死者存款
報稱大律師的被告黃桂生(50歲),報住上水天平邨,暫時毋須答辯,他被控於2009年10月13日在高等法院遺囑登記處使用區樹湛的假遺囑;另於同年11月25日在西區警署使用假遺囑的副本,他另涉於2010年1月7日至3月4日,偷取區存放在渣打銀行的1.54萬元款項。
據了解,被告的女親人曾跟隨區樹湛學習書法,80年代兩人更曾同住於西營盤西源里一單位內。至1997年,區將該單位售予其「契仔」張偉明。張買下單位、與區開設聯名戶口後即移民外國,其後經由該聯名戶口,每月轉帳5000元生活費予區。
至2009年,區樹湛以75歲之齡逝世。同年10月,被告往高院的遺囑登記處提供區的「遺囑」,聲稱自己是區的遺產執行人,其女親人則是西源里該物業的受益人。兩個月後,被告再到西區警署處理遺產承辦,以獲得區的聯名戶口及銀行存摺等資產。
至2010年1至3月,被告用6張載有區樹湛簽名的過數紙,到銀行辦理手續,將區與張聯名戶口的存款,轉帳到自己的戶口。張偉明後來發現戶口有不尋常交易,遂報警求助。
報住上水天平邨
警方調查下,懷疑該批過數紙及遺囑均並非由區樹湛簽署。有閉路電視紀錄更顯示,被告涉擅取區的信件,及辦理轉帳手續。警方日前欲上門搜查被告位於上水的寓所,惟遭被告拒絕。
由於警方事後在被告家中搜獲電腦,需時調查當中的文件;且在其辦公室發現區的簽名樣式,需交由筆迹專家鑑定。案件將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34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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