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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仲委仲裁中心提升港地位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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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4日 12:00
2012年09月24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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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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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有助提升香港作為解決爭議中心的國際地位。他表示,貿仲委選擇在香港設立其首個在內地以外的仲裁中心,標誌着對香港作為區內國際仲裁中心的認同和支持。
袁國強今天(9月24日)在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設立儀式上表示,新《仲裁條例》是完善香港仲裁制度的重要里程碑。新條例既強化仲裁的優點,亦同時保障仲裁程序和涉及法院聆訊的保密性。
他指出,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以在超過140個已經簽署《紐約公約》的司法管轄區執行。內地最高人民法院與律政司在1999年簽署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參照《紐約公約》的原則,訂明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條件。
他說,隨着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加上香港既有的仲裁機構,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還有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秘書局亞洲事務辦公室,香港擁有更完備的條件去滿足對高端仲裁服務的需求。
貿促會於1952年成立,是國家最早開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務的機構,提供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國際商事調解、知識產權保護和其他涉外商事法律等多元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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