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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華﹕「提供性服務」失實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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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6日 06:35
2012年09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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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遭前妻趙雪英入稟高等法院,指林小明違反離婚協議。曾屬公司旗下藝人的李彩華被牽連;趙雪英指林小明曾逼李彩華向一些商人提供性服務。昨日李彩華發聲明澄清,指有關報道失實,她要以法律維護個人聲譽。至於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則各有各講,林聲言要控告前妻誹謗,而趙雪英回應說﹕「我睇佢敢唔敢告!」


趙雪英指林小明違反承諾,沒有讓她擁有及使用一輛房車,要求林小明賠償。入稟狀中提及李彩華曾向她投訴,遭林小明強迫向一些商人提供性服務。在趙跟林協議離婚時,她要求寰宇跟李彩華解約是條件之一。前日林小明指事件是無中生有,對他是誹謗,法庭也同意刪除這部分字眼。


林小明﹕涉誹謗追究到底

昨日林小明接受商台《1圈圈》訪問;他稱沒有違反離婚協議,所以才跟前妻打官司。至於前妻趙雪英指他逼李彩華做不道德交易,更是非常無稽,沒有事實根據是誹謗,所以他在法庭上要求刪除這字眼,而法官也認同。林小明稱事件的出發點只有一個,就是想媒體寫出來對付他,現在目的已達。事件涉誹謗,對他的聲譽有很大影響,故他一定追究,他會控告趙雪英。


指解約需賠錢贖身

林小明沒有因事件跟李彩華再聯絡。他稱李彩華也回應傳媒說沒有這回事,若其中有不道德事情,她要求解約也不需要賠錢贖身。至於前妻趙雪英為何有這指控?林小明對事件感無奈,說「禁」不住她的嘴巴或寫什麼,無中生有的指控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她喜歡將事情跟女演員扯上關係,可能要令文章作大些。林小明說﹕「我好無奈,又不是為女人,也不知為什麼會搞成這情况。我摸不着頭腦,她面對誹謗罪也要這樣做,不知她心在想什麼。早於2010年簽了離婚協議,我跟她已沒瓜葛。」


趙雪英﹕睇佢敢唔敢告

林小明聲言不是事實的指控會告到底,但趙雪英接受「有線」電話訪問時,表示要講的已講了,法律文件是要宣誓的。她是生意人,曾擁有上市公司又管理過很多人,怎會去誣衊他人。她說﹕「可以問李彩華及李彩華母親,當日我辦離婚手續時,李彩華拒絕林小明的約會要求,向我求救。(林小明說要告你?)我睇佢敢唔敢!」


李彩華被捲入是非中,她與母親兼經理人張文就事件發聲明澄清。李彩華的經理人團隊力斥「寰宇老闆娘爆李彩華提供性服務」的報道失實,對李彩華的健康形象帶來不良影響。


李彩華發聲明﹕以法律保聲譽

聲明內容﹕(1)李彩華於2010年中旬已跟寰宇中止合約關係,近期林小明與趙雪英的訴訟糾紛,令她遭受無辜牽連並損害她的健康形象與演藝事業。(2)李彩華出道多年堅持健康積極發展路線才有今天成績,她跟寰宇的經理人合約也簽訂「拒絕出席與演藝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提供性服務的報道嚴重失實,她聲明﹕在任何時候,拒絕演藝圈內任何形式的潛規則。她不爭不搶不奪,只想過簡單生活,快樂工作。(3)她要求停止不實報道,會以法律為武器維護個人聲譽。


採訪﹕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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