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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校方私改課程應解釋補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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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8日 06:35
2012年09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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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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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嶺大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在開學後單方面通知學生,首4個星期每科每周課時由3小時減至2小時,相當於削減全學期課時一成,以課外的跨學科活動取代。消委會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指出,視乎學生報讀課程時有否列明相關資料,校方如作任何更改,應有合理解釋或有相應補償,學生一旦遇到有關問題,可向校方直接反映,消委會一旦接到同類投訴,會向院校跟進。


學生會:下周校內辦論壇

嶺大學生會會長陳樹暉批評,事件破壞嶺大校譽,兩間自資院校的處理方式更形同詐騙,刻意誤導學生。他認為,兩間自資院校至少要向學生彌補足夠學習機會,並計劃最快下周在校內舉行公開論壇,邀請校方出席解畫。他亦不排除稍後以嶺大校董身分,要求校董會跟進事件。


嶺南大學發言人表示,已收到學生關注組的兩封電郵,將成立委員會,調查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收生安排等事宜。發言人說,嶺大教務會為大學最高教務機構,其中常設的學術質素保證委員會及轄下之非學位課程學術質素保證小組委員會,負責監察所有非學位課程(包括由嶺大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開辦之副學士學位課程、高級文憑課程、專業文憑課程及其他在資歷架構第四級的課程)的質素保證,由教務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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