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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歐自由貿易協定10‧1生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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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8日 12:00
2012年09月2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工業貿易署今天(9月28日)公布,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即將生效,當定中涉及香港與冰島、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的部分,將於10月1日生效,至於香港和挪威的部分,則於11月1日生效。涵蓋範疇包括服務和貨物貿易、投資和貿易事宜,包括保護知識產權等。

 

     根據協定,聯盟國家將取消對香港所有原產的工業貨品、魚類和若干水產的進口關稅。香港原產的加工農產品在進口聯盟國家時,亦享有關稅優惠。

 

     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聯盟國家巿場的電訊服務、金融服務、教育和檢測及認證服務等廣泛服務界別中,將享有更佳的商機。

 

     聯盟國家內的多個服務界別,亦將不會在外來資金、服務提供者或服務業務數量、僱員人數等設限制。香港的商務旅客、企業調動的人員等人士,亦可按個別聯盟國家的承諾,獲准臨時進入相關國家。

 

     詳情可瀏覽工業貿易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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