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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社院淪為學店 加強監管不能再拖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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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9日 06:35
2012年09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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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嶺南大學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的課程,今年不單涉嫌濫收學生,學生繳付高額學費後還被迫到商場上課,教學設施未完工就開學,令學生要削減課時以容納額外新生,學子的利益被犧牲,校方被批評猶如辦「黑店」、「劏房大學」。相關課程掛着嶺大的銜頭,落得「學店」的惡名,嶺大校方要負上最終責任,事件更反映教育當局的副學位發展規劃嚴重失誤,必須盡快加強監管。


嶺大社區學院(LUCC)及持續進修學院(LIFE)的事件本周初被揭發,兩院今年收生人數增幅達1.8倍,並要租用毗連街市的商場做教學中心,被學生批評配套欠奉、環境惡劣,上課期間不時聽到街市小販叫賣聲,有學生批評每年4萬元學費感覺「不值」。兩院初時否認超收學生,指該校早有規劃,但後來再有報道指出,兩院收生較本年1月的原規劃多近1倍,因此,難洗超收嫌疑。


更嚴重的是,據校方內部高層電郵顯示,高層為解決課室延遲落成、學生無處上課危機,決定要全體學生削減課時,有教師質疑校方為掩飾真相,發出學生通告時聲稱要拓展學生視野而試行跨學科活動,才要削減課時云云,學生關注組炮轟學校欺騙學生。嶺大前日終為教學設施及配套未盡完善表示深感遺憾,對造成的不便致歉,並決定成立委員會調查。


嶺大致歉亡羊補牢

增撥資源改善質素

從以上種種證據顯示,嶺大旗下的兩所學院不單涉嫌超收,無理削減學生課時,教學質素及學生利益被犧牲,又以各種牽強藉口企圖開脫蒙混過關,難怪落得學店的惡名。為人師表,本應春風化雨,學生利益永遠應放在首位,兩院此等作為,形同把教育當作劏客的黑店般經營,枉為人師。


這次「出事」的雖然是嶺南大學旗下的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並非大學「本部」,但課程掛着嶺大的銜頭,兩院又是嶺大附屬院校,在管理上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嶺南大學校方決不可推卸責任。如今嶺大校方致歉並進行調查,總算是亡羊補牢,為校譽止血。嶺大校方應盡快增撥資源,改善教學質素,補償學生的損失。


嶺南大學在前校長陳坤耀統領時期,奉行博雅教育方針,不盲目追求擴充,贏得學界美名,如今旗下附屬院校卻弄出濫收生辦學店的醜聞,當中在管理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博雅教育的理念是否已被拋諸腦後,校方欠社會一個交代。


自從政府銳意發展副學位課程以來,大專自資副學位課程質素參差時有所聞,部分更成為大學的小金庫,學生淪為學校賺錢的工具,早已引起關注。據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的八大自資部門財政數據,嶺大在扣除開支後,自資課程的盈餘由2008/09年的600萬元,急增5.8倍至2010/11年的4100萬元,盈利率由6%飈至20%,即學生每交10元學費,學院淨袋2元,「食水」愈來愈深。


根據現行機制,現時八大均可自行審評課程,而八大屬下社區學院提供的自資副學位,均由八大按機制自評和決定學額,理論上甚至學額等同不設上限,自主性甚高,但從過去其他院校情况,再加上這次嶺大的事件看來,依靠院校自我監察只屬一廂情願。


自我監察無效

唯有外力插手

港府2011年底接納大學教資會的《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時已表明,「教資會資助院校轄下社區學院或開辦的副學位或以下程度課程的自資部門,應定期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進行校外質素核證,以引進外部監察,提升問責性及質素」。到底這些工作進展如何,如果真的已「引進外部監察,提升問責性及質素」,為何又會發生嶺大旗下兩所學院的事件?政府有責任向公眾解釋。


自我監察若證實無效,唯有外力插手。政府教育當局必須盡快改善相關機制,加強對大學自資副學位課程的監管,避免再有學生受害,白白繳付高昂學費,浪費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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