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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相似 雙陳囚16及18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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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9日 15:35
2012年09月29日 1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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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共17年來處理了3名政治局委員,除了薄熙來,還有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以及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坊間稱為「雙陳」。由於3人級別相同,又都是直轄市市委書記,因此薄熙來的黨內調查結束後,外界不免以「雙陳」的結局揣摩薄熙來的命運。


1995年,陳希同因北京副市長王寶森貪腐問題引咎辭職,兩年後被開除黨籍,接着被控貪污罪、玩忽職守罪,1998年判囚16年。2006年,陳良宇因涉社保基金案,被撤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的職務,翌年開除黨籍、公職,2008年被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囚18年。


分析指出,薄熙來刑期不會低於「雙陳」,從受賄金額看,當年陳希同收受22件貴重禮物,折合55萬多元人民幣,陳良宇受賄239萬餘元,而薄貪污金額是陳良宇10倍。


損黨聲 薄極大陳良宇嚴重

在程度上看,薄熙來「『極大』損害了黨和國家聲譽,在國內外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而陳良宇「給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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