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姊姊遺願是把全部器官捐出去,但醫生說器官都浸壞了,用不上。」38名南丫海難死者之一李瑞蘭(蘭姐)的弟弟說﹕「在葵涌殮房見到遺體,面上一顆癦,確是我姊姊。為了完成姊姊的心願,我和姨甥女立即忙着打探如何捐出器官,但醫生說,她的器官浸水太久,不適合移植。」據悉,李瑞蘭生前在紅十字會當了10多年義工,熱心社會工作。
李瑞蘭弟弟向本報透露其姊的心意﹕「雖然姊姊生前一直打算簽署器官捐贈卡,惟未及簽署已遭逢不幸,但全家人都知道她想幫人,她曾對我們說過,死後把全部器官捐出去。」
前夫虐打10多年 屢入庇護所
希望燃亮他人生命的李瑞蘭,卻一度長年不獲伴侶關愛,52歲的她,年輕時慘遭前夫虐打10多年。
李瑞蘭的母親和弟弟前晚接受本報訪問,談起這段往事,李弟說﹕「姊姊結婚後誕下兩子一女,但丈夫有暴力傾向,常常無緣無故虐打我姊,試過受傷入醫院,她總不提及細節,怕我們擔心。姊姊多次入住家暴婦女庇護所,有時一個多月,最長試過幾個月,由於庇護所地點保密,家姐每每『失蹤』數天後才打電話給我們,我們才知道她平安無事。」
骨肉遭虐離婚 獨力養大3子女
年過七旬的李母嘆息﹕「每次(虐打)都給丈夫哄一哄之後便回家。」「姊姊始終念舊,就算捱打10多年,都不打算離婚,但前夫後來竟虐待子女,甚至抱着子女站在窗前,威嚇要『掉子女落街』,所以我姊姊才決心離婚。一個女人咬緊牙關養大3個小孩不容易,幸他們都已長大成人找到工作,不負我姊姊一片苦心。」李弟淡然道。此時,他們家中電視機播出海難的新聞報道,李母埋怨,那艘小輪撞到港燈船之後,無理由不顧而去,說到女兒橫死,傷心之餘,李母亦嘆人生無常。
加入志願機構 扶助同路人
但飽受虐打的李瑞蘭卻沒有怨天尤人,反而積極面對人生。由於經常進出「和諧之家」這類機構,她離婚後毅然加入一個家庭服務機構工作,由於學識不多,李瑞蘭在這志願機構「執頭執尾」,並不時以「過來人」身分,為其他慘遭家暴的婦女排憂解困。
母讚孝順 「每早陪飲茶」
李母又說﹕「瑞蘭好孝順,就算通宵工作,又要照顧小孩,但每天清早都會來藍田陪我飲茶。」李弟說,10月1日國慶日,姊姊和其同事兼好友娥姐(另一死者王惠娥)一齊參加港燈旅行團,當晚突然收到姨甥女的電話,說其姊登上的港燈船可能出事,全家人頓時總動員四出打探她的下落,但特別留下親人看守李母,擔心她老人家受不了。家人奔走醫院和殮房,四處留下照片和資料,不停地說「我姊姊面上有一顆癦」。
「事發當晚送院名單沒有姊姊的資料,已頓感不妙,翌日我們去葵涌殮房,職員將一張遇難者相片遞給我們看,立即便認出相中人是我姊。我姊姊只略懂游水,不算太熟水性,一旦掉進大海,勢必凶多吉少。」李弟說。
明報記者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