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年單親母感情路崎嶇,年輕時遭虐打及離棄。她眼見初中女兒與異性交往後秘密墮胎,擔心女兒學壞,持刀指嚇女兒強迫她脫衣拍攝裸照,讓女兒親嘗開放性關係的「潛在危險」。「非常」母親昨承認虐兒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保釋候判。
要女兒親嘗性開放「潛在危機」
40歲女被告承認去年11月13日下午在將軍澳寓所虐待15歲女兒X,及以數碼相機拍下35幀裸照及兩段影片。案情指出,被告當時斥責X懶惰,持28厘米菜刀指嚇,掌摑及腳踢X,令X脫光衣服,躺下張開雙手,繼而「開機」拍照及拍片。據了解,部分照片拍攝X的敏感部位,大多「鬆郁矇」,因X當時聲淚俱下,不住逃避拍攝。法官郭偉健在庭上審視兩段短片,傳出X多次哭求「媽咪唔好咁」,被告則怒斥「放低啲頭髮」、「擘開隻手」。
被告以「非常方法」教女後,續以「正常方法」責罵,又用運動鞋打X。X事發當晚把相機收進袋中,翌日交給駐校社工,由社工陪同到醫院驗傷,證實左眼瞼、胸、手及臀部皆受傷。警方同日接獲社工報案,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拍X裸照。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直言被告懷有X時,發現癡心錯付予李姓有婦之夫。李起初以金錢供養,直至女兒3歲時便「斷水斷糧」,被告多年來獨力撫養,母女關係良好。但女兒升讀中二後開始與男孩談戀愛,被告擔心女兒「蝕底」而嚴密監控,二人關係轉差。女兒早熟失身,未成年已墮胎,被告擔心女兒學業無成及過早懷孕,重蹈母親覆轍,亦憂X疏於防犯被拍裸照,遂以非常手法警醒女兒。
驚覺當「小三」曾自殺 患抑鬱
辯方呈上求情信指出,X已原諒被告,但郭官指案情相當嚴重,除索閱被告的感化等報告,更要求心理學家為X提取報告,了解其近况,判刑押後至下月1日。
被告歷盡滄桑,她6歲時父母離異,14歲完成中一便投身社會,隨父當導遊,至19歲結婚,卻遭夫虐打,3年後離婚。被告懷有X時24歲,當發現當上情婦後開煤氣企圖自殺獲救,卻患上抑鬱。此外,她小時遇車禍傷左眼,植入人工晶片。08年人工晶片卻跌入眼球,終導致她左眼失明。
【案件編號:DCCC 17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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