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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覆核挑戰私隱署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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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6日 06:35
2012年10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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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聖保祿醫院女清潔工被指兩年前在工作期間打瞌睡,遭上司用手機偷拍,最終更因此失去工作。她不滿被侵犯私隱,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但未獲受理,日前她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申請書指出,住在天水圍的原訴人陳許美嬌(譯音)於2009年11月9日至10年9月28日,在聖保祿醫院當清潔工。其所屬部門主管及護士長林碧怡(譯音)於10年7月,指令其下屬麥彥行(譯音)用手機拍下陳許美嬌工作時睡覺的情况。約兩個月後,林把短片播放給原訴人看,表示要解僱她,她最終選擇辭職。


醫院:多次偷懶 對質反要求證據

原訴人同年10月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當局接獲投訴後直接與聖保祿醫院溝通,醫院回應指陳許美嬌曾多次偷懶,院方每次與她對質時,她均否認,反向院方要求證據,故林才叫下屬拍下短片,而林與原訴人對質後,亦已刪除短片。


院方續指出,事後曾開會達成共識,規定日後未獲僱員同意下不能拍攝他們,若遇到工作表現差的員工,應先發出口頭警告。


原訴稱在休息時間小睡

私隱專員公署認為,院方的拍攝手段公平合理,决定不作調查。陳不服,再向行政事務上訴委員會上訴,但遭駁回。


年近50歲的陳太昨受訪時說,最令她氣憤的不是失去工作,而是遭偷拍侵犯私隱。「如果見到我睡着,為什麽不拍醒我,而要偷拍我?」陳太解釋,當時的工作時間為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其間有45分鐘休息時間,她習慣在消夜後小睡片刻。


氣憤上司傳閱短片 令其蒙羞

當日她所看的短片長數分鐘,畫面雖然清晰,但無法分辨是在她休息時間內還是當值期間拍攝,她曾向林查詢但不獲回覆。陳太說,其上司取得短片後,沒直接跟她對質,反而私下把短片發給數名同事看,令她蒙羞。


陳太原於瑪麗醫院工作10多年,後來因為薪金較高而轉工,一直以來跟部分新同事關係不太好,懷疑遭上司針對。她續指出,其丈夫最近患上腎病,未能繼續當的士司機,加上她失去工作,早前要賣掉物業,現只靠丈夫的傷殘津貼及幼女出外工作維持生計。


【案件編號:HCAL 125/2012】

明報記者 陳倢朗 黃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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