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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毒造假 兩懲教員囚3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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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6日 21:35
2012年10月0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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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懲教員在更生事務組任職期間造假將尿液樣本掉包,以維持釋囚戒毒成功率,兩人早前認罪,昨被判監禁3個月。裁判官表示,雖然接獲令他最為動容的求情信,但認為兩人為偷懶「走捷徑」而犯案,而非如辯方所指受上級指使。官指兩被告違反誠信,令懲教署蒙羞。


料遭革職失長俸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資料,若有公務員犯下刑事罪行被判入獄,局方會展開紀律聆訊,最嚴重會被革職及沒收長俸等福利。辯方早前指出,估計兩被告的長俸亦將化為烏有。


兩名被告鄧貴文(48歲)及梁肇榮(53歲)昨面容明顯憔悴,二人聞判後,公眾席不少女親友眼泛淚光。辯方指會就刑期提出上訴,望能改判緩刑,向法庭申請保釋,兩人終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不相信兩人受上司指使

各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兩被告,於2009年間處理釋囚更生計劃時,在監管紀錄上填寫假資料、隱瞞釋囚再次吸毒等。暫委裁判官衛以寬判刑時指,兩人的行為令更生計劃的成效及價值大減,且未能向廣大市民履行職責。裁判官早前已表示,不信納兩人受上司指使下犯案,昨日他再進一步指出,兩被告或為偷懶、走捷徑,省下時間後進行其他工作而犯案。


裁判官指出,兩人在今次案件明顯有極差的判斷力,但過往多年來服務良好,亦獲得不少曾共事的同僚尊重。隨着被定罪,兩人的事業將在尷尬、羞愧的情况下結束,兩人退休或離職後的福利亦「凍過水」。裁判官又謂,兩人僅到人生中段,日後仍需尋找其他工作,故案件對現已成家立室並育有年幼子女的兩名被告而言,是一個悲劇。


雖兩人行為失當,但裁判官亦強調案情不涉及貪污、收受利益。而已從事法律界多年的裁判官指出,以往讀過逾百封求情信,惟是次案中兩被告親友、前同僚等所撰寫的信件,較過往他所讀過的都真誠;令人動容。


斥違反誠信 令懲教署蒙羞

裁判官雖接受兩人已感後悔,但認為兩被告違反誠信,令懲教署蒙羞,故判刑需確保兩人有受到應有懲罰,並能向公眾交代,亦應向同樣作出不恰當行為的人作警告,最後判兩人各監禁3個月,並稱已是最輕的刑罰。


已離職的懲教主任鄧貴文及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於2009年任職懲教更生事務組期間,在釋囚監督計劃上「造假」,包括隱瞞未有如期探訪釋囚、未有如實報告釋囚再次吸毒、在監管紀錄上填假資料等;其中梁更以自己的尿液,代替懷疑再次吸毒的釋囚尿液送交檢驗,以維持計劃一直高企的成功率。


【案件編號:ESCC5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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