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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擔起一家老幼的生活開支,獲老父提供退休金買車充當「白牌車」,供他接送客人往返中港。惟兒子卻另覓財路,用車三度直送氯胺酮(K仔)給警方女臥底偽裝的買家,昨承認3項販毒,判囚3年2個月。
法官同情被告父母 兩車仍充公
被告楊聚(27歲)承認本年5月使用兩輛私家車,三度在屯門山景街市外停車場販運共27.49克K仔。辯方大律師指出,該兩車本為一家人的生財工具,由被告老父打本購入。2010年10月,父親退休獲得約23萬元退休金,買下其中一輛私家車讓兒子接送客人到邊境,並打算稍後購入中港車牌,把客人「送過界」。兒子隨後用私家車按揭貸款,買入本案另一私家車,兩輛「白牌車」卻變成「快餐車」。被告須供養父母、妻子及兩名3歲及4個月大兒子,一人擔起六口家開支,辯方懇求勿將私家車充公,讓被告家人變賣,套現應急。
法官李素蘭對被告父母深表同情,但直斥被告決定把車輛用於非法行為。她稱若行使酌情權不予充公,會令大眾以為犯法不會招致損失,遂應控方要求充公車輛。
3度犯案 K仔賣臥底
案情指出,被告三度收到女臥底電話「要貨」,「隨傳隨到」速遞K仔到山景街市停車場交收。今年5月8日下午,女臥底致電被告後說出暗號「阿孝介紹」,半小時後,被告駕駛私家車到場,示意臥底上車,以800元賣出逾11克K仔。同月11日及23日,臥底兩度致電被告買毒,被告約半小時後便駕駛另一私家車到山景街市停車場「派貨」,收費每次850元。臥底第3次收到K仔,示意埋伏警員表明身分,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726/12】
法官同情被告父母 兩車仍充公
被告楊聚(27歲)承認本年5月使用兩輛私家車,三度在屯門山景街市外停車場販運共27.49克K仔。辯方大律師指出,該兩車本為一家人的生財工具,由被告老父打本購入。2010年10月,父親退休獲得約23萬元退休金,買下其中一輛私家車讓兒子接送客人到邊境,並打算稍後購入中港車牌,把客人「送過界」。兒子隨後用私家車按揭貸款,買入本案另一私家車,兩輛「白牌車」卻變成「快餐車」。被告須供養父母、妻子及兩名3歲及4個月大兒子,一人擔起六口家開支,辯方懇求勿將私家車充公,讓被告家人變賣,套現應急。
法官李素蘭對被告父母深表同情,但直斥被告決定把車輛用於非法行為。她稱若行使酌情權不予充公,會令大眾以為犯法不會招致損失,遂應控方要求充公車輛。
3度犯案 K仔賣臥底
案情指出,被告三度收到女臥底電話「要貨」,「隨傳隨到」速遞K仔到山景街市停車場交收。今年5月8日下午,女臥底致電被告後說出暗號「阿孝介紹」,半小時後,被告駕駛私家車到場,示意臥底上車,以800元賣出逾11克K仔。同月11日及23日,臥底兩度致電被告買毒,被告約半小時後便駕駛另一私家車到山景街市停車場「派貨」,收費每次850元。臥底第3次收到K仔,示意埋伏警員表明身分,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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