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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歲女童與傭人到街坊粥店買粥,被店員傾瀉的滾粥燙傷大腿,造成二級燒傷,事隔大半年,女童大腿上疤痕仍清晰可見。起初承諾負責醫藥費的粥店店東其後不了了之。女童父親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粥店索償。
粥店諾付醫藥費後反口
4歲女童黃凱琳由父親黃文新代表入稟,向被告余玉強(譯音)在土瓜灣貴州街經營的「強記粥店」索償。黃父表示,索償金額要再與律師商討。
黃父憶述,今年2月18日家傭帶同女兒到強記粥店買粥,詎料店員打包外賣時,不慎把滾粥倒在女兒的大腿上。傭人和女兒立即到隔鄰的醫務所求診,至當晚女兒仍感疼痛,傷口惡化,翌晨到聖德肋撒醫院求診,得知女兒屬二級燒傷。
父稱女童常發噩夢有陰影
就讀幼稚園的凱琳在受傷後要請假個多星期,黃父表示,女兒初時常發噩夢、哭叫,在餐廳進餐時甫見有人走近即會害怕,「會叫我拎開啲嘢」。
強記粥店東主為多年街坊,本來答應為凱琳的醫療費用負責,但只支付了首次看診的200元便不願再負責,因此他代女兒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DCPI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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