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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日本福島核事故後,粵港落實加強大亞灣核事故的通報機制,包括在事故發生後兩個工作天內須向本港通報,但昨晚保安局通報的一宗嶺澳核電站運行事件,是在上周三(10月3日)發生,與事發時間相隔6日。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表示不能接受,認為事件突顯通報機制存在漏洞,要求港府了解延遲通報原因。
保安局昨晚表示,廣東嶺澳核電站2期4號機組上周三發生運行事件,核電站人員為4號機組監測系統數據進行調整,過程中短時間失去數據顯示,幸及時發現問題並隨即修正,依照國際核事件分級,被評為0 級,不影響安全。
保安局昨晚表示,廣東嶺澳核電站2期4號機組上周三發生運行事件,核電站人員為4號機組監測系統數據進行調整,過程中短時間失去數據顯示,幸及時發現問題並隨即修正,依照國際核事件分級,被評為0 級,不影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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