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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煥光﹕港法官按港特色判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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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4日 21:35
2012年10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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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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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炮轟香港法官不懂國家與香港的關係,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回應表示,梁愛詩作為前律政司長亦有表達自由,但他認為「比較公允」的說法,是香港的法官是根據「香港本身法律特色,去演繹特區的法律」,又說他相信本港的司法獨立不會因為一些「隨隨便便」的言論而受影響。


梁愛詩講座言論惹法律界批評

梁愛詩上周六出席講座,談及回歸以來的法律挑戰,批評包括法官的香港法律界欠缺對國家與香港關係的認識而犯錯,並舉例終院在「吳嘉玲案」居港權案中,提出本地法院有權宣布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因違反《基本法》而無效。梁愛詩的言論先後引來兩個律師會批評,她後來反駁說,她個人言論自由亦需要捍衛。


梁﹕非在公開場合評論法院

梁愛詩昨在深圳出席活動時再次回應事件,說自己當時的說話都是在港專一個進修課程中所說,「不是在一個公開的場合去評論法院」。她又解釋,在這些課程中評論案情時,「一定要有判斷性,不止是敘事」。


林﹕「隨隨便便」言論不影響司法

林煥光昨出席一個傷健活動時回應事件,指梁愛詩作為前律政司長,「發言當然有她的立場」,作為資深法律界前官員,「可以有她的表達自由」,但他認為「比較公允」的說法,是「我們的法官是根據香港本身法律特色,去演繹特區的法律」。


林煥光又強調,司法制度一向是香港「一個很大的強項」,回歸15年來,大家對整個司法系統運作和法官都很有信心,不相信本港司法制度會因為「隨隨便便」的言論受影響。


公民黨梁家傑在接受查詢時表示,他本身亦相信香港的法官會堅守司法獨立,但不代表梁愛詩不是在施壓,亦不代表她應作有關評論,「否則(特首)梁振英亦可以說很多說話,然後說是他的言論自由」。


梁美芬﹕不想基本法討論政治化

正準備競選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梁美芬指出,基本法本是「一個妥協、談判的結果」,是「混合體」,有普通法字眼外,亦出現「全國性法律」等中國法字眼。她說,希望有關基本法的討論,「不要被個人化、政治化」。


她期望中央和地方間應減少分歧,增加雙方的理解,這才能令一國兩制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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