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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戶營私房菜 婦罪成罰款萬元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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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8日 06:35
2012年10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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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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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烹飪導師在深水埗翠峰廿八頂層複式單位違法經營私房菜館,早前被食環署職員「放蛇」揭發拘捕。她早前在庭上自辯,因對食環署職員「一見鍾情」才為對方親自下廚,事後收取的只是「材料費」,惟裁判官不接納其解釋,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一項經營無牌食肆罪名成立,罰款1.4萬元。


案情指,被告曾慧蓮(52歲)違法經營私房菜館「名廚到會」(Sophia's Kitchen),涉案單位設三房兩廳,擺放4 張可供30人入席的餐桌,天台則有3個燒烤爐。今年7月,食環署職員何先生按上司指示致電被告訂枱,並於28日偕4名同事到場吃晚飯,何付2600元結帳後即召衛生督察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早前接受審訊時辯稱,她本身是烹飪導師,在筲箕灣開辦一間火鍋店,到翠峰廿八煮飯只為「興趣」,與朋友交流廚藝心得,更稱「每一個上來食飯的也是朋友」。


但裁判官昨判案時質疑,如果被告真的為朋友煮飯,沒有理由會收訂金或開收據,亦毋須列明菜單,認為被告口供前後不一,因此宣判她罪名成立。


官不信「為朋友煮飯」辯解

面容憔悴的被告昨求情時表示,自從今年7月底被控後,一直面對巨大心理壓力,既沒有心情煮食,亦完全沒有收入。每個月除了要供樓和支付2.5萬元火鍋店舖租金外,還因為壓力大要看醫生和食藥,只能靠銀行借貸維持生計,希望法官減輕罰款。裁判官表示被告並沒有認罪,故仍須以涉案單位1063呎的實用面積計算罰款,判被告罰款14,085元。


被告最後表示傳媒早前對她作出的報道內容有不實,要求裁判官下令不要公開她的名字,但裁判官以傳媒有言論自由為由,拒絕被告申請。


【案件編號:KCCC324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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