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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條例1月生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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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9日 12:00
2012年10月19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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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新的《調解條例》2013年1月1日生效,該條例旨在提倡、鼓勵和促進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並令調解通訊得以保密。憲報今天(10月19日)刊登了生效日期的公告。

 

     律政司表示,今年6月訂立的《調解條例》在不影響調解程序靈活性的情況下,為調解服務提供了規管框架。

 

     全球很多司法管轄區都愈來愈多使用調解,作為法庭訴訟以外的解決爭議方法。《調解條例》可望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解決爭議中心的領導地位。

 

    《調解條例》的擬備工作是在律政司司長領導的調解專責小組及其調解法例小組督導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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