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初被審計報告狠批管理不善的柴灣青年廣場,近月批出最新一批租約,但獲批租約的15個青年團體中至少有5個團體,其要員身兼廣場管理諮詢委員會(管委會)委員,包括考評局主席陳仲尼、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振彬等,但民政事務局拒絕公開批租的租賃評審小組成員名單,惹利益衝突疑雲。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批評做法極不透明,惹「私相授受」嫌疑,促請當局公開相關文件。
5承租團體入管理諮詢會
政府2009年成立青年廣場管理諮詢委員會,並委任青年事務、文化等界別人士為委員,制訂廣場發展方向及政策。至於廣場辦公室租務方面,廣場分別在09年底、今年初招租,每次租約期2年;根據青年廣場《租賃指南》,所有團體的租約申請,均會交由管委會屬下的租賃評審小組審核。評審小組的成員,則由管委會成員自願參加。
根據2009年和今年初的兩輪批租結果,首輪獲批的13個團體中,至少有3個團體包括為香港青年聯會、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及香港菁英會,其要員亦是廣場委員。上述3團體今年初成功續租,連同新加入的香港志願者協會、樂群社會服務處,廣場現時15個團體租戶中,至少5團體要員惹角色衝突爭議。
香港青聯執委會09年至今雖曾更替,但兩任正、副主席一直擔任廣場委員,包括前任主席陳仲尼、副主席葉振都,至1年前葉振都接任主席一職、接任的副主席鄭重科亦已相應加入管委會。
陳仲尼﹕跟足程序 無入批租小組
青聯前主席陳仲尼接受本報查詢時說,任職廣場委員的1年多期間,未曾擔任過租賃小組委員,更向記者表示「你同我講至知有呢個小組」。他表示,青聯遷進廣場前有一個幾百呎會址,由90年代初起沿用,因不敷應用故申請廣場辦公室;他強調跟足程序申請,而管委會亦無討論租務有關事宜。
至於本為青少年發展聯會主席的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振彬,由廣場成立至今一直擔任委員;就批租涉角色衝突,陳振彬指自己從未擔任租賃小組成員,不知小組成員名單;他又強調管委會只負責制訂方向,無權過問批租工作。
民政局﹕有利益申報機制
本報就廣場委員與團體要員角色衝突問題,要求民政事務局提供租賃小組成員名單及會議文件,當局拒絕提供。發言人指出,租賃小組具有效利益申報機制,若小組成員與申請的青年團體有關,就不會參與該次批約。本報要求公開有關會議文件,當局則以「會議討論租賃事宜,其會議紀錄並非公開文件」為由,不願提供紀錄。
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批評,而本港未有會址的青年團體數以百計,如今當局竟將租賃事務列為機密,甚至成員名單亦不可公開,如此欠透明度,難免令人失望及產生「私相授受」觀感。他促請當局立即公開廣場租務情况,確保所有團體公平、公正競逐租約,並應善用廣場設施,加以支援其他青年團體。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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