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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國土資源部上周五發表報告,要求下一階段應嚴格監控各地房地產調控政策變化的同時,陝西省住建廳和省物價局同日亦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省內各城市要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並控制房地產利潤在10%左右,換句話說地產商開發當地樓盤最多只能賺一成,新例更規定,售價超出一成利潤限制的樓盤,將無法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也無法取得預售許可證。
價格須在規定範圍內
根據通知要求,開發商要在樓盤銷售前在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備案,備案價格要於樓盤所在區域的銷售價格範圍內,亦即不能超出10%利潤;而取得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商還須一次過公開全部可售單位數。而住房項目開發成本和利潤測算標準,則包括土地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銷售稅金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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