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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心林家善款設基金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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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4日 06:35
2012年10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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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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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昨報道車禍身亡後盡捐器官救活4人的林德新,遺妻及歲半女兒曉彤因一筆9萬元捐款而無法申請綜援,引起公眾關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已聯絡社署署長聶德權,並獲得口頭答允,若外界為曉彤設立教育基金處理捐款,那麼捐款便可以不用計入家庭資產,令林家不會因捐款而失去申領綜援資格。


每月取經費或女滿18歲領取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與張超雄均指出,會與慈善團體研究盡快設立教育基金幫助林家。田北辰透露,曾向聶德權談及找慈善團體為曉彤成立教育基金,以及把早前林家所獲捐款注入基金。一直協助林太的田北辰會向林太提出兩個方案,方案一是每月在基金領取部分金額作為曉彤教育經費,方案二是凍結基金直至曉彤18歲時一筆過領取,如用於大學學費。


田北辰指聶德權承諾若按上述方案行事,林家獲的捐款毋須計入申請綜援時的家庭資產。


田北辰透露,早前已收到林太求助,曾登門探訪,並向當局反映林家住屋需要,促請政府盡快處理其個案,林太其後申請公屋調遷,至上周已獲批出,稍後可搬往與親人較接近的長沙灣麗閣邨。


田北辰助手梁先生表示,會繼續跟進林太的需要,已接觸慈善團體研究設立基金,本周內會與林太及元朗公立中學家教會代表見面,期望短期內解決問題。


盼慈善團體助設基金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會向社署爭取酌情撤銷林太因來港未足7年而要面對的苛刻申請綜援資產上限要求(資產不得多於8000元)。獲林德新捐心救命的13歲小飛魚林言臻,其就讀的元朗公立中學的家教會成員何小姐表示,林太仍未走出經濟困境,希望有慈善團體協助林家設立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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