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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多設無條件退貨保證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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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5日 06:35
2012年10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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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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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部分蘋果門市推出30日內「舊機換新機」,香港未有此安排。有立法會議員相信,有關商店的30日保障,純粹是因應個別商品推出,但亦指美國保障消費者意識強,大多商店均設最少14天的「無條件退貨政策」,香港則未有相關政策。


議員促港立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香港部分商店雖亦有「退貨保證」,但大多設有不少限制,現時未有一條完整法例規定商店必須設退貨保證。


他指美國設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條例,雖條例因州份而異,但大多保障設「無條件退貨」,讓市民可就不滿意的商品退貨。湯家驊坦言此保證有利有弊,例如有人買了婚紗、珠寶,穿戴了一次便退回,但法例的確保障了消費者,包括在商店的虛假陳述等情况下退回貨品,認為香港亦應盡快訂立。


莫乃光:難說商界無良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科技產品日新月異,既可說是商界催谷商機,但亦是基於社會追求所致,難說商界無良。他認為難以法例規管是否在推新產品後便容許「舊機換新機」,「香港商界亦未必習慣」。他提醒市民追求新產品時,亦應衡量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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