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為人父的伊利沙伯醫院腦外科醫生因非禮3名女護士,及後向她們露械,昨被裁定3項非禮及兩項有違公德罪成,裁判官斥責他「任由性慾蓋過職責」,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心理及精神等報告,批准被告保釋至下月23日判刑。
妻懷孕時犯案 家人從未到庭
被告蘇卓威(36歲)現停職調查。已婚的被告在妻子懷孕時犯案,由7月開審至今雖多次出庭受審,卻從未見妻子或家人到庭支持。他昨再獨自上庭,面容憔悴。辯方律師聞裁決後坦言,被告很可能會被判監,請求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感化、精神科、心理科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求情。
被告原被控5項非禮女護士及兩項露械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上述罪行全在醫院內發生,惟他在上述控罪停職調查時,另再涉於住所附近露械,被加控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該案仍未審理。
裁判官高偉雄昨裁定,除了其中兩項非禮罪因未能排除是意外觸碰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外,其餘5項非禮及有違公德罪成。3項非禮罪發生於2010年6月至去年6月期間,被告趁3名女護士忙於工作,從後以下體摩擦她們的手掌及臀部非禮;另外兩項有違公德罪則指被告在休息室及護士站,用雙手拉開褲頭,向女護士露出下體。
另涉公眾地方露械 保釋候判
3名事主均無目擊被告用下體壓向她們,辯方曾辯稱事主碰到的是被告手機及筆等個人物品。裁判官指出,兩名事主已婚,另一名則任職護士多年,相信她們能分辨男性的陽具及被告的個人物品。
裁判官斥被告身為醫生,卻在工作地點非禮女護士,「任由性慾蓋過職責」(let lust override his duty),並於3名護士向上級投訴而被停職兩周後仍繼續惡行,全屬加刑因素,但考慮到辯方求情,決定先為他索取上述報告,押後至11月23日判刑,被告續准以現金6000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1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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