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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求上訴庭立即定罪少見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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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7日 06:35
2012年11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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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政司以案件呈述形式就刑事案件上訴很常見,卻較少要求上訴庭一旦推翻原審的無罪裁決,便立即改判被告有罪。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假如律政司認為證據確鑿,亦可如本案申請,要求上訴庭判被告「即時死亡」。


法庭可拒絕 或發還重審

法律界人士說,控辯雙方在一些案件的事實上爭議不大,只爭論法律觀點。律政司認為,法庭認同原審法官有錯,釐清法律涵義便可裁定入罪,不過,他強調法庭推翻原審裁決,亦有權拒絕即時定罪的申請,而改以其他方式處理,例如發還重審,或列出一些法律指引後,發還案件重新裁決,「就算發還裁決,亦不一定代表被告被定罪。接手案件的法官考慮指引後,亦有可能再次判無罪」。


近期律政司提出案件呈述上訴,包括支聯會成員李卓人等於2009年聖誕日示威,衝入中聯辦庭園後被控非法集結脫罪。律政司在該案沒有提出「即時死亡」申請,而原訟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在法律觀點犯錯後,律政司亦沒有申請發還重審,李卓人等人最後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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