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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駁胡漢清:海外法官質素高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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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7日 06:35
2012年11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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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兼政協委員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日前表示終審法院法官應全數由中國公民出任,引起法律界強烈反響。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晚罕有地發表聲明反駁胡漢清,指《基本法》訂明香港可聘用海外法官,力挺他們判辭質素高,更指限制法官國籍將令可委任為法官的人數大為收窄。


胡漢清日前聯同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指出目前部分香港法官「不是中國憲法的人」,建議應規限終審法院的法官全數由中國公民出任,認為中央應在香港設有主權單位辦公室。


梁家傑:應批胡言論違憲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袁國強作為捍衛香港法治的最前線,反駁胡漢清是做好份內事。他指摘胡的言論「無中生有」、罔顧《基本法》對香港的保障,認為袁國強應進一步在聲明批評胡漢清言論「違憲」。


對於政府只反駁胡漢清,卻以「言論自由」為由不回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批評法官的論調,梁家傑相信當中涉及政治因素,「梁愛詩是中央在香港的正統發言人,可能袁國強都不敢冒犯中央」。


助提升港司法國際聲譽

律政司長袁國強昨發表聲明,指出按《基本法》第92條,香港選用法官時應根據其司法和專業,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法官,而第90條則明確指出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應由無外國居港權的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擔任。


袁國強強調,香港司法體制整體運作良好,終院的判辭亦被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引用,反映香港判辭質素高。他讚揚海外非常任法官「備受尊崇」,對香港法律發展作出正面貢獻,有助提升香港司法機構國際聲譽,認為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保持連繫,「不單重要亦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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