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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昨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廉署建議增設一名助理處長編制外職位,以處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4名高層涉貪污一案,任期30個月至2015 年6月11日,每年薪金及福利開支平均216萬元。廉署副廉政專員黃世照表示,署方正調查的案件已較去年同期增9%,加上案件涉及高度敏感、異常龐大及複雜的貪污調查,亦會由現行負責案件的人選擔任有關職位。
指案件高度敏感複雜
按廉署現行編制,署方目前有4名助理處長負責不同類型案件,並由其中一人兼顧許仕仁案的專案調查。故此,廉署擬在執行處增設一個助理處長的編外職位,任期由今年12月12日至2015年6月11日止,以處理案件調查及審訊前準備工作,並成立一個由高級廉政主任至文書等共16人的臨時特別職務調查組。
新的助理處長職位及特別職務組,年均分別涉及216萬元及1478萬元的薪金與福利開支。黃世照指出,截至今年10月1日,廉署正調查的案件共2258 宗,較去年同期增加9%,故有需要增設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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