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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歌醫生遭索償千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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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8日 21:35
2012年11月0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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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兒歌醫生」之稱的現任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2009年被指為一名14個月大男嬰治療時疏忽,致男嬰須切除右手一節無名指,男嬰父母為兒子興訟向陳索償,二人稱事件令他們身心受創,連同兒子一同向陳以誠索償1080萬元,單是涉案男嬰賠償額達650萬,法官昨直斥索償金額「非常誇張」。


疏忽致男童切一節無名指

原訴人林寶儀(譯音)於2010年以母親兼監護人身分,代表受傷男童羅彥博(譯音)向兒科醫生陳以誠索償,翌年羅氏夫婦再因兒子受傷,令其受驚嚇及心理創傷,興訟向陳索償。陳於2009年8月10日至21日間,為當時14個月大、割傷右手無名指的羅彥博治療,最終彥博要切除一節手指,原告認為是陳疏忽所致。


陳以誠已承認責任

陳以誠已承認責任,雙方只爭拗賠償金額。羅氏夫婦要求陳以誠賠償其兒子650萬元,並要為事件令夫婦心受創而賠償430萬元,總索償額達1080萬元。據悉,受傷男童現已4歲,身心均無大礙,失去的指骨亦可能會重新長出。暫委法官孫國治昨指出,原訴人的索償額「非常誇張」(grossly exaggerated)。


案件原於昨日開審。代表陳以誠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原訴一方未有交出其丈夫今年9至10月的收入證明及其匯豐銀行帳目資料,另妻子名下大新銀行戶口的資料亦欠奉。


原訴一方回應表示,羅誤以為帳目資料可於網上下載,故未及準備銀行資料。據了解,任職髮型師的羅高峰期月入2萬元,現時僅得6000元至7000元,妻子則月入2000元至3000元。


1977年畢業於港大醫學院的陳以誠,曾留學英國、取得英國皇家兒科醫學院院員資格。回港在公立醫院工作10年後,轉為私人執業。行醫之餘,他又致力創作及演唱兒歌,建立「兒歌醫生」形象。本報記者致電陳以誠查詢,他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PI 369/10,HCPI 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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