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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發表《律師行業前海發展研究報告》,向國家司法部建議容許香港律師行在前海與內地律師行合組聯營公司,實施「一所兩法」,冀兩至三個月建議獲落實,長遠亦希望容許非律師如財務會計專業人士合伙,提供「一條龍」服務,搶佔前海發展金融服務的先機。
現時本港法律界進軍內地情况並不理想,目前只有73間本港律師行設代表處,主要在北京、上海及廣州。即使有多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但本港律師在內地開設代表處,不能接內地公司生意,亦無法與內地律師合伙。
把握機遇 普通法大陸法並行
律師會兩年前已開始研究前海的機遇,昨日發表研究報告,提出要把握前海機遇,建議在前海兩地律師合伙經營律師事務所,讓香港律師行可以分享利潤,並且實行「一所兩制」模式,普通法及大陸法並行,而針對涉及港澳的非內地民商事案件,更建議實施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律師會亦希望長遠容許合營律師事務所,可以容許其他專業合伙,例如會計、財務專業,提供一條龍服務。
盼兩至三個月落實
負責撰寫這報告的小組主席、律師會副會長林新強表示,司法部已跟該會緊密溝通,對方亦反應正面,期望在十八大後兩至三個月,建議方案能落實。
內地傳媒曾報道,前海到2020年經濟總量達到1500億元人民幣,報告小組成員周永健補充,期望香港法律界進軍前海,可以分到一杯羮,亦同時幫助國家發展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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