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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學教師今年10月在東鐵線大圍站,「偶遇」較早前曾起爭執的港鐵職員,一怒之下衝入廁所用膠樽盛尿液,企圖淋向該職員,卻誤中副車淋中另外兩名職員,並殃及池魚弄濕兩名乘客。教師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決定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及感化官報告。
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案件性質嚴重,又斥責被告身為教師,竟做出如此行為,遂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被告得悉須被還押後,頓時一臉愕然。
衝廁所膠樽裝尿 潑中副車
該名「淋尿教師」陳智洋(32歲),昨穿著斯文到庭答辯。控方案情透露,今年9月14日,陳與肇事港鐵職員因身體碰撞爭執,陳懷恨在心,至上月8日下午約6時,陳乘東鐵線於大圍站下車時,再次遇上該名職員。「仇人見面」下,陳按捺不住心中怒火,於是衝入站內廁所,將自己的尿液裝入礦泉水樽,然後折返月台把樽內尿液淋向該職員,頓時月台「水花」四濺,卻只淋中另外兩職員及兩名乘客。陳事後試圖逃走,但被眾職員合力制服並報警,警誡下陳承認犯案,稱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STCC 5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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