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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籍檢控官葉祖耀(Neil Mitchell)在2009年灣仔區域法院外被潑腐蝕液案,昨再有兩名被告於高院判囚12 年,令本案被判囚人數增至8人。法官指出,兩人雖非襲擊主腦,但犯罪動機嚴重,企圖妨礙檢控工作,必須重判以儆效尤。警方則透露本案目前仍有人在逃。
兩人囚12年 警指仍有人在逃
首被告蘇家威(30歲)、次被告陳立德(35歲)昨在高院各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兩人昨穿整齊西裝應訊,表現緊張,不時望向聽審的家人。蘇的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犯案時無業,因財困犯案。陳的律師則表示,被告曾留學英國至中五,目前有一名內地女友及11歲女兒,事後感後悔,亦自願擔任控方證人。
官:屬最嚴重案情 須嚴懲
法官張慧玲表示,兩名被告除主動認罪外,別無其他求情因素。今次案情屬同類中最嚴重一種,行為冷血,兩人即使非主腦,角色亦非常關鍵,必須嚴懲。
次被告接獲行動 首被告施襲
案發於2009年10月27日,前律師江漢銳涉嫌洗黑錢及串謀詐騙在區院受審,次被告於案發前兩周接到涉嫌來自江漢銳的來電,指使他當天到區院阻止葉祖耀到法庭,報酬6萬元。次被告於是透過轉介人指使首被告施襲。
【案件編號:HCCC 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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