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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收賄罪督察 政府追437萬退休金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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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1日 06:35
2012年11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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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督察2008年洗脫收受賄賂罪名後,即時申請退休以求避過內部紀律聆訊,政府其後向他停發退休金。退休督察提出司法覆核獲勝,政府等候上訴期間未能暫緩發款命令,終向他發放退休金連長俸共437萬元。政府其後上訴得直,繼續拒發退休金決定,惟督察早前已將退休金連長俸共437萬元「袋袋平安」,政府追款無果,昨入稟高院追討。


申退休圖避紀律聆訊

資料顯示,本案被告林達明與另一警員涉於1992年收受黑幫賄款,讓黑幫壟斷居屋屋苑的裝修工程。惟廉署臥底提供的證據兩度不被法庭接納呈堂,令律政司撤銷控罪,兩人無罪釋放。


收黑幫賄款壟斷居屋裝修

原告律政司代政府入稟,指出被告08年1月等候內部紀律聆訊時退休,政府6月按《退休金利益條例》拒發退休金。被告向特首呈請反對該決定,09年4月得悉政府維持原判,遂提司法覆核,法官芮安牟同年11月裁定有關法例違憲,命令撤銷拒發退休金的決定。


政府就裁決上訴,指被告接受紀律聆訊後極可能被革職,等候上訴期間要求暫緩發放退休金,遭芮官拒絕。芮官指政府勝算不大,至去年12月上訴庭裁定政府得直。


雖然政府維持拒絕向林發退休金的決定,但林早已收到334萬元退休金,並於08年1月至11年12月領取長俸逾103萬元,林拒絕還款。


【案件編號:HCA2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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