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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自僱」無保障 爭取受僱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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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6日 21:30
2012年12月16日 21: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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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即使將來立法規管標準工時,普遍為「自僱人士」的保險從業員,預料難受保障。保險經紀鄭禮蓬還是很希望政府立法保障打工仔,作為要待人家下班才能工作的一群,他見證港人工時近年不斷延長,昔日能9時回家看無綫劇集,如今晚上近12時才抵家,幾乎連晚間新聞也播完。


「好坦白,對我們而言,(標準工時)是不切實的。若客戶有標準工時,我們的工時也可以標準少少﹗」鄭禮蓬7年前入行,加入保險公司任經紀,近年自設公司任理財顧問,另一身分是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會長。


昔日9時下班 今8時始見客

回顧當「新仔」之時,幼稚園教師客戶大多下午6時前已可離開學校,邊吃飯邊談保險,保險從業員9時許便可下班。現在呢?「不要跟我談《大太監》(晚上9時半播放的劇集),返家大多已是晚間新聞最後一節﹗」他笑說,現時每晚第一名客戶的約定時間是8時,有時更要10時,介紹一個計劃動輒3小時,其下班時間有數可計。


「客戶工時有增無減」

鄭禮蓬指出,金融海嘯後,客戶工時明顯延長,而且有增無減。加上近年保險產品漸趨複雜,解釋需時。對於別人以為他們工時彈性,但其實每朝9時許都要回到公司,即使周末假期,也要回覆客戶查詢。


即使如此,這一行業長久以來均以「自僱人士」形式存在。《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提及,一旦立法規管標準工時,僱主或會把更多員工轉為「自僱人士」或「兼職」,其實本身已是自僱人士的保險從業員很大可能不受保障。鄭禮蓬表示,他們長遠希望爭取成為受僱人士,屆時便不需單單「間接受惠」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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