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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以互租對方單位來騙取政府租金津貼70萬元,昨在區域法院提堂。兩人否認串謀詐騙、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等共6項罪名,案件定於明年4月22日開審,暫定審期12日。
涉騙租津 兩人否認控罪
事件被揭發後上任發展局長僅12天的麥齊光即告下台,昨抵達法院時緘默不語,一直保持微笑,三度停下讓記者拍照,在開庭前亦跟曾景文交頭接耳,神情輕鬆。
控方證人大減至21人
麥齊光及曾景文昨分別聘請了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及清洪代表。控方透露,原有57名控方證人名單已大幅裁減至21人。
新名單的證人包括曾景文胞姊曾慧華、涉案城市花園單位的前租客、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 住屋資助及編制政策)呂建勳、發展局長新聞秘書江淑芬,以及多名廉署職員等。另外控方亦會播放麥的5段錄影會面及曾的6段錄影會面。
【案件編號:DCCC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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