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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每年集會遊行數目不斷上升,由10年前的2303宗增近兩倍至去年6878宗,去年共444名遊行人士被捕。保安局長黎棟國昨日表示,大部分遊行均是和平有序進行,但近幾年涉及擾亂秩序的違法行為有明顯增加,警方因而要採取果斷行動。他強調,所有檢控決定都是律政司的檢控政策,當局並沒有選擇性執法。
遊行10年升兩倍
黎棟國指出,去年444名被捕者中,近400人是在3次集會遊行中被捕。警方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向54人提出起訴,主要涉及非法集結及堵塞主要幹線,當中有32人已經被定罪,其餘22人的案件仍在處理。
議員質疑濫用拘捕權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在立法會上質疑,當局是選擇性檢控。他說警方過去處理集會時主要是驅散示威者,甚少拘捕或檢控;而會計界議員梁繼昌亦質疑,警方濫用拘捕權力。
黎棟國則多次重申,警方所有檢控的決定,包括是否引用公安條例,均是按律政司的檢控政策,不受政治、傳媒或公眾壓力的影響,而是考慮證據是否充分、有否合理機會定罪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而警方在遊行集會期間採取拘捕行動,並不存在濫用拘捕權或選擇性拘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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