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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修例草案1月呈立會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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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7日 12:00
2012年12月2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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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明天(12月28日)刊登憲報,引入買家印花稅和加強額外印花稅。條例草案1月9日提交立法會。

 

   運輸及房屋局今天表示,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加強的額外印花稅和新引入的買家印花稅,將適用於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的住宅物業。

 

   修訂後的額外印花稅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分為三級逆進稅率,若持有物業不超過六個月,稅率為交易金額或物業市值的20%;超過六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的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為10%。

 

   買家印花稅會稅率劃一為15%,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外的任何人士或公司取得住宅物業。

 

   該局指政策的原意是不應窒礙重建,故在條例草案中已就重建項目設有退還買家印花稅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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