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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及藥劑專科學院指出,市面上聲稱可減輕醉意的「解酒丸」,並沒有分解酒精的功效,難令人千杯不醉,認為解酒丸的標籤有誇張失實之嫌。而由於解酒丸不屬藥物,只能敦促生產商在標籤上有所收斂,以及呼籲市民小心選購,切勿誤以為服用解酒丸便可安全駕駛。
只能減慢吸收酒精速度
執業藥劑師協會在市面購買4至5款解酒產品,發現其成分對分解酒精作用有限,未必能減輕醉意。藥劑專科學院認可顧問藥劑師雷銘丰表示,現時世界各地雖有科研項目正研究如何加快分解酒精,但未有一項臨牀實證顯示,單靠服藥可分解酒精,巿面上所謂解酒丸只是加入一種類似蒟蒻的植物纖維,名為葡甘露聚糖,最多只可減慢酒精的吸收速度,未能達分解酒精之效。
藥劑師:酒後不可駕駛
雷提醒市民,不要誤信解酒丸的功效,以為服後能解醉,甚至做到「千杯不醉」,化身「酒筲箕」等。他勸喻市民飲酒後不應駕駛,尤其勿誤以為服解酒丸可降低體內酒精含量。
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認為,解酒產品的標籤有誇張失實之嫌,呼籲生產商有所收斂,提供恰當的包裝說明。協會表示,由於解酒丸不屬藥物,只是健康食品,只能勸導市民提高警惕。
議員促修改包裝聲明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以往接獲有關其他健康食品的投訴,可以透過《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轉交衛生署檢查,但消委會至今接獲有關解酒丸的投訴及轉介個案並不多。
現行《商品說明條例》禁止貨品展示虛假的商品標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單循解酒丸的包裝用語去證明解酒丸宣稱功效失實誇大,並不容易。不過,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認為解酒丸的聲稱已是名不副實,當局應督促生產商妥善修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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