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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300元販毒 16歲女囚6年7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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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8日 06:35
2012年12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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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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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歲少女為了區區300元「車馬費」,販運市值達8.5萬元、約600克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昨在高院被判囚6年7個月。辯方揭示了學業成績不俗的少女來自破碎家庭,需當兼職幫補家計之外,更為了儲錢報讀設計課程,希望一圓當設計師的夢想,結果在損友的慫恿下販毒。


錫紙包運K仔 市值8.5萬

被告周宛陶昨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被告外表純樸、束馬尾,等待法官判刑時顯得憂心忡忡。案情指出,今年6月26日下午,數名便裝警員於油塘油麗邨地下看見周女形迹可疑,遂把她截停,在她的手袋內發現3個標有「精選茗茶」的密封錫紙包,警員當時懷疑該錫紙包藏有毒品,於是拘捕周女。周女其後在警誡下承認替一名住所附近認識的男子「亞興」販運毒品,收取300元報酬。其後政府化驗所證實,周女販運590克「K仔」,市值約8.51萬元。


成績不俗 稱販毒為儲錢讀設計

辯方求情時指,周女原於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就讀小學和中學,本來成績不俗。她12歲時父母離異,其後與母親同住,但她一直覺得「媽媽令到爸爸離開」,致使母女不和,成績亦告下滑,其後於中三輟學。而任職保險經紀的周母因離婚而患上精神病,全家收入大減,周女只得做兼職幫補家計,曾做過侍應和售貨員。


辯方續指,周女案發時沒有工作,為幫補家計,她結果在損友唆擺下販毒,但報酬微薄,只得300元「的士錢」。周女亦一直對設計行業有興趣,販毒亦是為了儲錢,以待將來報讀設計課程。辯方又稱,周女現已與母親冰釋前嫌,她亦明白案情嚴重,判監在所難免,但承諾會珍惜機會,於獄中努力讀書,達成夢想。


官:年輕非求情理由肯認罪減刑

暫委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出,販毒是嚴重罪行,而且上訴庭指引訂明年輕不是求情理由,否則將進一步驅使毒販利用年輕人販毒。但她考慮被告背景及願意認罪,除給予一般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再額外扣減9個月刑期,判她入獄6年7個月。


【案件編號:HCCC3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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