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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回鄉卡下周三推出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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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9日 06:35
2012年12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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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公安部推出新版回鄉卡,下月2日(下周三)起接受申請,已持有或下周三前辦理而獲發的舊版回鄉卡,仍可使用至卡上有效期。新版回鄉卡有多項顯著改動,包括把1999年推出的舊版證件上號碼頭9位與後2位代表換證次數的數字分開顯示,以解決因換證出現號碼改變的身分確認問題。


周三前申請仍獲舊卡

內地公安部只會為下月2日辦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的申請提供新版回鄉卡,若市民於今日至下周三辦手續,會獲發舊版回鄉卡,但市民仍可於有效期內使用。


另外,因1999年推出的回鄉卡上證件號碼由代表香港的H字、8位數字及2位的換證次數組成,令到2010年首批持有者換證時,因新證換證次數從00變成01,被誤以為證件號碼有變,引起身分確認問題,令持卡人無法於銀行提款及登機等;因此,新版回鄉卡把原版證件號碼的頭9位與後2位代表換證次數的數字清晰分開顯示,以免混淆。


新增晶片激光影像防偽

就保安及防偽方面,新回鄉卡作出3項改動,分別為於正面右上角加入了儲存持卡人資料的電子晶片,於正面的右下方新增以多重激光影像技術印製的持卡人照片,並於卡的正、背面分別加上萬里長城及青馬大橋圖案的防偽背景圖案。新卡亦會改以聚碳酸酯(PC)材料層壓而成,並以激光刻蝕技術打印製作。


未成年證有效期增至5年

在設計以外,新回鄉卡亦作另外兩項改動。第一項是把18歲以下的有效期限由現時的3年加長至5年;第二項是把簽發機關由原來的廣東省公安廳改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安部資料顯示,簽發機關上的改變對申請過程並無影響,即新卡會由公安部委託廣東省公安廳審批,並委託香港中旅集團代為接受申請,收費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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