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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富人稅」判違憲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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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31日 06:35
2012年12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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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國憲法委員會裁定,由總統奧朗德提出徵收75%「富人稅」的計劃屬違憲,指這項徵稅不符合憲法規定的稅賦公平原則,令奧朗德的主要競選承諾無法兌現,蒙受一次重大政治打擊。奧朗德政府稱,將按法庭的裁決修改稅項細則,堅持續推富人稅。政府提出的其他加稅措施則獲法庭通過,意味着明年不少富裕階層人士仍要多交稅款。


政府稱按裁決修細則續推

社會黨的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在今年5月大選前許下承諾,會向富裕階層「開刀」加稅,解決政府龐大財赤及社會貧富不均的現象,上台後不久即宣布一連串的加稅計劃,包括在明年1月1日起向年賺超過100萬歐元的富人徵收75%「富人稅」,為期兩年;年賺15萬歐元以上者,最高稅率也從以往41%增至45%。奧朗德政府的加稅計劃遭在野的右派政黨強烈抨擊,指75%「富人稅」變相等同「沒收」富人財產。


憲法委員會的裁決稱,75%「富人稅」是以個人為課稅基礎,以非按家庭收入徵稅,賺同樣的錢卻交不同的稅,會造成稅賦不公。例如一個法國家庭合共年賺150萬歐元,其中一名成員年賺超過100萬歐元,因此必須繳納75%的重稅;而另一個家庭兩夫婦合共賺了150萬歐元,但兩人的收入都不超過100萬歐元,卻毋須繳「富人稅」。


理據:以個人為基礎欠公平

至於政府提出的其他加稅措施,例如把年賺15萬歐元以上人士的稅率增至45%,則獲得通過。


雖然「富人稅」稅率高達75%,但在法國,受影響的人士僅有1500人左右,而且即使成功推行,也只能為法國政府增加3至5億歐元的稅收,相較今年數百億歐元的財赤只是「杯水車薪」,故「富人稅」計劃多次被批評只是擺政治姿態,根本無法改善政府財政。財長莫斯科維奇(Pierre Moscovici)也稱,「富人稅」計劃被否決,不會影響明年法國政府把財赤控制在GDP3%以下的目標;總理埃羅則稱,政府將按法庭的裁決,修改「富人稅」的細則,但開徵「富人稅」計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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